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护士执业证是领取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后去你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在注册审核合格后由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的医政管理部门发下来的。
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应当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本县、市变更: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属于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直接在原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换《护士执业证书》。
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已开展护士电子化注册的地区,需由护士所在执业机构生成激活码,然后护士通过在线填写激活码的方式对个人账户进行激活,激活后系统开放所有功能。未开展电子化注册的地区,护士如果要变更到已开展电子化注册的地区,可以先注册个人账户。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执业药师证报考条件。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