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者结婚后约定财产的所有,而房屋是夫妻重要的财产之一,房屋归属也是婚姻财产纠纷的一大原因,那么婚内约定房产共有离婚时可以撤销赠与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房产共有协议,若在离婚诉讼期间尚未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则该份房产赠送协议可被赠与人单方面宣布取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典》,若夫妻婚内有房产约定共有的协议,但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则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可由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撤销,其撤销权为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方式分为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两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啊,大家都知道,结婚之后得到的房子,按照法律来说其实算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不过呢,如果这个赠送房子给你们俩的人直接表明了他只是想送给某一方的话,那这房子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拥有的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什么是赠与合同?简单点说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的合同。是促进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的一种手段。那么,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对于此问题,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