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元执业领域,全方位解决问题
范佳琳律师拥有广泛的执业领域,就像一位全能的“法律战士”,能够应对各类民商事纠纷。在诉讼业务板块,她的业务范围无所不包,涵盖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土地权属争议、企业
股权及
股权转让、
公司解散清算、医药/商业连锁托管租赁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庭、人身
交通事故侵权、行政土地诉讼等多个领域。她累计承办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各类案件上百起,这些案件的办理经验让她在法律的战场上更加游刃有余。
在非诉企业合规顾问板块,范佳琳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她曾常年受聘于多家省属国企、产业园区管委会、文旅商业、交通客运、能源发电、医药连锁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她的企业服务经验覆盖了政企、基建、交通、文旅、医药、能源多赛道,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核心非诉业务包括搭建全流程劳动用工合规制度、修订完善
公司章程与股权配套文件、全品类商事合同风险审核、批量
劳动仲裁/诉讼统筹处理、企业改制、历史遗留资产土地纠纷处置等。她可以结合企业的经营模式,出具定制化的法律风险防控全套方案,还能对批量案件进行标准化处理,大幅压缩企业应诉的时间、人力和资金成本。
二、经典案例剖析,展现专业实力
场地土方回填工程二审案
在这起案件中,开发企业开发限价住宅项目,将前期场地土方回填工程发包给施工企业。施工完成后,开发企业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94万余元长期拖欠。一审判决开发企业全额支付欠付工程款,但开发企业不服提起上诉,提出项目征地手续未完善、无完整建设许可,
合同无效;施工方存在工程转包;应当追加属地政府作为第三人承担工程款等抗辩理由。
范佳琳律师二审代理施工企业,展现出了精湛的专业能力。她区分了前期场地配套工程与房屋主体工程的资质、审批要求,论证合同合法有效。同时,她严格适用合同相对性,指出开发商与政府的征地、开发协议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不能对抗其与施工方签署的土方承包合同,政府无需参与本案诉讼。对于上诉人提交的主张转包的证据,她指出其不具备真实性、关联性,
法院不予采信。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开发商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施工企业全额拿到了94万余元的工程款。
这起案件不仅让我们看到了范佳琳律师在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知识,也为小型施工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提示:仅承接场地回填等前期配套工程,无需高等级建筑资质,完工签署盖章验收单即可保障回款。
商品房预售纠纷
在这起案件中,业主与房产开发企业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了交房时间和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然而,开发商逾期551天仍未交房。业主诉请确认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并要求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主张自身长期租房,实际损失高于合同标准,请求法院上调违约金。
范佳琳律师代理业主,完整提交了合同、全款发票、备案确认表等证据。在庭审中,开发商当庭认可逾期事实、房款基数、计息标准。律师同时向法庭释明租金证据存在瑕疵、调高诉求存在举证风险。最终,法院确认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判令开发企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但驳回了业主增加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让我们明白了,在购房维权时,合同主体适格、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全款支付且完成备案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开发商逾期构成违约。逾期违约金优先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若要主张提高违约金弥补租金损失,必须提交与违约周期匹配、真实有效的租房合同、连续转账发票,证据链不完整法院将不予调整。因此,购房人在签订合同后,要妥善保管购房合同、全款发票、网备案材料、开发商逾期沟通记录等证据,若长期租房还需留存正规票据,方可主张额外损失赔偿。
三、务实办案准则,给予当事人选择权
范佳琳律师坚持客观、务实的办案准则,这在她的执业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她绝不随意承诺案件必胜,而是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的有利、不利事实与证据,完整披露全部诉讼风险、时间成本、执行难点。同时,她会同步提供诉讼、调解、和解等多条解决路径,让当事人能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权衡选择。
对于建工、劳动、连锁商事等同类型批量纠纷,她打造了标准化的证据与抗辩体系,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使解决方案更加稳定可控。这种严谨的职业态度和专业的办案能力,让当事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地做出决策,也为案件的顺利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你和你的家人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难题时,不要惊慌失措。像范佳琳律师这样专业且富有同理心的律师,会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你排忧解难,帮助你在法律的迷途中找到出路,重新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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