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耕
海南的资深律师
范佳琳律师于2015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在海南全域从事民商事法律服务11年。她不仅具备一线出庭诉讼的经验,还担任过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合规顾问。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她深入了解本地司法环境,熟悉省内各基层
法院、中院、高院的裁判口径与审判思路。
在诉讼业务方面,范律师长期全门类代理民商事纠纷,业务范围广泛,涵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企业
股权及
股权转让等众多领域,累计承办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各类案件上百起。在非诉企业合规顾问板块,她曾常年受聘于多家省属国企、产业园区管委会等企业,企业服务经验覆盖政企、基建等多赛道,能够结合企业经营模式出具定制化法律风险防控全套方案,帮助企业大幅压缩应诉时间、人力和资金成本。
二、客观务实的办案准则
范佳琳律师坚持客观、务实的办案准则,在接受委托后,她会全面梳理案件有利、不利事实与证据,完整披露全部诉讼风险、时间成本、执行难点。同时,她会同步提供诉讼、调解、和解等多条解决路径,充分交由当事人自主权衡选择。对于建工、劳动、连锁商事等同类型批量纠纷,她打造了标准化证据与抗辩体系,办案效率高,方案稳定可控。这种严谨细致、换位思考的服务态度,让当事人能够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策。
三、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改判案例
甲乙双方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了两项核心义务:一是目标企业名下土地变更
商住用途,若每亩补缴出让金超过16万元,超出部分的50%由股权出让方承担;二是股权转让完成前,目标企业全部土地使用税、滞纳金、
罚金由出让方承担。然而,后续土地变性实际每亩成本远超约定标准,同时2004-2010年度产生了大额土
地税费、罚金,出让方却拒绝按协议承担。
一审法院仅判令出让方承担2008年后税费,未支持
土地出让金分摊诉求。受让方不服上诉,范佳琳律师代理二审。她结合政府土地批复文件、双方会谈纪要、协议原文进行论证,指出土地年限延长属于土地变性配套内容,不免除出让方分摊责任;会谈纪要构成补充合意,全部早年税费均由出让方承担。二审法院采纳了她的观点并进行了改判。
最终,法院撤销一审股权转让本金判项,改判受让方应付股权转让余款570万元;判令出让方返还垫付土地出让金及对应利息,返还垫付2004-2010年土地税金及对应利息;双方款项相互抵扣后,出让方需向受让方支付差额1180693.35元,利息自2014年7月12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一、二审诉讼费按双方过错比例分担。
在这个案件中,范佳琳律师的办案观点十分清晰。她认为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清晰无例外约定,土地年限延长属于土地变性整体配套内容,不能单独剥离,出让方必须按约定分摊超额土地出让金。双方会谈书面纪要构成补充合意,税费承担不以股权变更时间为分界,转让前全部历史税费均由出让方承担,纠正了一审分段计算的错误。此外,股权转让互负金钱债务,法院可直接抵扣结算,减少了双方另行起诉的诉累。她还提醒股权交易当事人,土地、税费、或有债务条款要细化起止时间、计算标准,交易沟通纪要、录音要全部留存,作为争议核心证据。
四、适配委托人群与建议
范佳琳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各类民商事合同及劳动争议纠纷,还能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对于正面临股权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等民商事纠纷的个人以及有合规需求的企业来说,范佳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够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帮助。在进行股权交易等商业活动时,建议当事人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审查,全程留存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权益。如果遇到纠纷,应当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范佳琳律师凭借其专业、负责的执业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如果你在民商事领域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寻求她的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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