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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债权债务是什么

2023.11.27 债权债务 7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会计的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告等。债务则是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具体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报告编号:NO.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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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务,债权的对称。

    顾双浩律师 2019.06.12 2778人看过
  • 债权债务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客体是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王兴龙律师 2021.06.01 949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定义是什么

    一、债权概述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顾双浩律师 2019.08.09 159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中的债务加入是什么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作为不同主体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往往存在某种密切的关系。如关联企业中母公司主动帮助子公司归还欠款及亲属关系中儿子主动帮助父亲归还欠款等。本案中,乐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同时为天伟飞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但两者在法律上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

    王衍祥律师 2024.04.08 24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从合同是指必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其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即债权债务合同是主合同,随主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合同、定金合同等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无效。

    金亮律师 2022.05.06 147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

    大部分人一般都只知道借了钱后会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其实不然,债权债务有很多方式形成,下面来详细为大家介绍什么是债权债务。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顾双浩律师 2019.08.09 1242人看过
  • 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什么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魏天贵律师 2022.11.08 142人看过
  • 主债权债务合同是什么

    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的附属债权而定的,规范主债权的合同就是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则是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抵押权的成立必须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但是主债权的成立并不以抵押担保的成立为前提,因此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魏天贵律师 2022.06.12 322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转让条件是什么

    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顾双浩律师 2019.10.30 805人看过

王衍祥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衍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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