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落户新政中专以上学历可落户从5月21号开始,呼和浩特市放宽了户籍准入条件。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都可以在呼和浩特市落户。
根据《呼和浩特市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户籍准入条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此次户籍新政办理条件为:一、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呼和浩特落户新政零门槛从5月21号开始,呼和浩特市放宽了户籍准入条件。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都可以在呼和浩特市落户。
1、市区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开发区和旗县由派出所、公安局两级审批后办理。2、可落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单位无集体户的,也可挂靠亲友落户。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
通过学历落户方式落社区集体户的群众“一次都不用跑”,网上直接上传学历、身份证照片,户政管理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户籍卡直接邮寄给办理人。材料:审核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及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审核申请人学历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1、不可以: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包括配偶),也不能办理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
凭毕业证即可落户。不仅是应届毕业生,还包括往届毕业生,只要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均可享受这个政策。落户条件: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