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干燥及焙烧窑的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调整为150mg/m3。(2)人工干燥及焙烧窑烟气基准含氧量为18%,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含氧量条件下的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3)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如下:(a)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颗粒物限值20mg/m3;(b)人工干燥及焙烧窑颗粒物限值20mg/m3、二氧化硫限值100mg/m3、氮氧化物限值150mg/m3、氟化物限值3mg/m3。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PM1050/150μg/m3(日均,一级/二级);PM2.535/75μg/m3(日均,一级/二级)。
颗粒物:PM1050/150μg/m3(日均,一级/二级);PM2.535/75μg/m3(日均,一级/二级);HCL50μg/m3(日均),60μg/m3(时均);SO280μg/m3(日均),100μg/m3(时均)等。
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1、按照规定对本单位排污情况自行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或者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2、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原始监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三年。3、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监测点位和采样平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具体为: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污染环境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如下:①尽量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②必须考虑所规定的容许排放量在控制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③必须考虑污染源所在地区的环境条件(如环境的自净能力)和区域范围内污染源的分布和特点等。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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