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宗珍律师在接到委托后,立刻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她深知,这不仅是一个法律案件,更是关乎一个孩子未来生活的大事。她迅速着手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查阅了袁先生与唐女士的
离婚协议,核实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仔细研究
借贷款项的相关文件,确认借款时间与离婚协议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与
法院沟通,了解执行程序的具体情况。每一个环节,她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确保掌握最准确、最全面的信息。
在准备材料的阶段,勾宗珍律师更是一丝不苟。她围绕案涉房屋的性质及执行合法性,梳理出了清晰的代理思路。她指出,离婚协议经民政部门登记即产生公示效力,该房屋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女儿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已通过离婚协议得以固定,并非被执行人袁先生的个人财产。同时,夫妻双方均未反悔,赠与关系已成立,案涉房屋实质上已不属于袁先生的个人责任财产。并且,案涉借款发生在
协议离婚之后,不存在
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为了让这些观点更有说服力,她收集了相关的
法律法规、类似案例等资料,形成了一份完整、有力的代理材料。
进入
执行异议程序后,勾宗珍律师以坚定的信念和专业的辩论能力,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她清晰地阐述自己的代理意见,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都对她的观点有了深刻的认识。面对对方的质疑和反驳,她冷静应对,用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有力的回击。在整个过程中,她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为孩子争取合法权益。
经过勾宗珍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法院经审查,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房屋虽登记在袁先生名下,但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其所有权已实质归属于女儿,不属于袁先生的个人责任财产。法院最终裁定:终止对该房屋的
强制执行,解除查封措施,切实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权益。
案件结束后,勾宗珍律师并没有就此结束自己的工作。她主动回访袁先生的女儿,了解她对案件结果的满意度,关心她未来的生活情况。她还提醒孩子及其
监护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避免因登记滞后引发的执行风险。一句句贴心的话语,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温暖与关怀。
勾宗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是
四川君程明律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她深耕法律服务领域25年,是兼具专业法律素养与跨学科实务能力的“四师合一”复合型律师。她不断精进自己的专业知识,先后完成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刑辩律师高级研修班和中国行为法学会
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进修。25年来,她处理过各类案件,无论是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还是行政
拆迁,她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秉持“以知识为根基,以良心为准则”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负责到底的态度让她赢得了当事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信赖。如果你也遇到了法律问题,相信勾宗珍律师会用她的专业和责任心,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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