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贺是
江苏大楚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刑事部主任,毕业于
扬州大学,获多项荣誉,专业领域广,
刑事辩护经验丰富。在公职人员吴某多罪指控案中,涉案数额大、事实复杂,黄贺精准界定事实、梳理量刑情节、推动退赃,与检法积极沟通。
法院最终采纳其意见,吴某获最轻量刑,这一案件也为保障被告人权益提供了实践启示。
黄贺是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刑事部主任,毕业于扬州大学,是首届
宿迁市优秀律师,获多项荣誉。他专业领域广,刑事辩护经验丰富。在公职人员多罪指控案中,他多管齐下,精准界定事实、梳理量刑情节、推动退赃,与检法积极沟通。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被告人获最轻量刑。他办案能力卓越,有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黄贺律师力挽狂澜!公职人员多罪指控案获最轻量刑,专业辩护显实力
黄贺律师是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该所刑事部主任。他毕业于扬州大学,是首届宿迁市优秀律师,也是宿迁市公安系统“公律对接”律师。他还获得过“宿迁市
法律援助案件十佳优秀案例”荣誉,以及宿迁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人称号。2021年8月,经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为“三级律师”。其专业领域广泛,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颇有建树。
案情复杂:公职人员多罪指控
被告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及离职后,分别利用职务便利、原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及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同时为掩饰、隐瞒
受贿犯罪所得来源,实施资金转移、转换行为,被
公诉机关以
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洗钱罪依法提起公诉。涉案受贿数额巨大,涉及多笔犯罪事实,且存在多
罪名竞合,公诉机关初始量刑建议较为严苛。
辩护策略:多管齐下争取轻判
黄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卷材料,深挖各类从轻、减轻量刑情节。一方面精准界定案件事实,针对部分财物收受行为,结合双方日常交往、款项性质,区分人情往来与职务受贿的边界,提出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意见。另一方面全面梳理法定量刑情节,指出吴某主动供述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洗钱犯罪事实,构成
自首;如实供述受贿罪事实,构成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同时积极推动退赃退赔,全程引导、协助被告人及家属,全额退缴所有违法所得,主动挽回国家经济损失,降低案件社会危害性。并且与检察院、法院开展多轮正式及非正式沟通,结合同类案件裁判尺度、本地司法判例,反复论证被告人具备的多项从宽情节,逐步争取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从轻处罚意见。
法院判决:采纳意见实现最轻量刑
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黄贺律师的全部合理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吴某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洗钱罪,但具有自首、坦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已大幅降低。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同类案件裁判标准,以及控辩审三方沟通形成的一致意见,对被告人予以最大限度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吴某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有期徒刑五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实务启示:多维度保障被告人权益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庭前沟通与庭审辩护同等重要。对于多罪名、重量刑案件,主动与控审双方沟通,逐步推进意见达成一致,更易实现最优辩护效果。争取最轻量刑的核心在于全面梳理、扎实落实各项从宽处罚情节,尤其是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切实为被告人争取法定从宽空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还需精准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及本地裁判尺度,通过专业、有理有据的沟通,推动控辩审三方形成量刑共识,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黄贺律师凭借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风格和高效的沟通能力,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轻量刑,彰显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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