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二)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三)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等。
负责制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应急救援演练;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职责有:1、制定并发布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规则;2、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报国务院批准;3、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4、归集保费;5、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6、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7、及时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装修房子需要进行监督管理。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