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四条,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