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供应血液事故罪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华律网小编一、概念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不包括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或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关于如何确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确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满足的条件有: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主观上是过失。关于如何确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出现造成侵害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导致其感染病原微生物或导致其器官组织损伤及引起的功能障碍等危害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