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 人民法院管辖。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 】……此致,人民法院。
1、离婚诉讼,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是被告,原告一般不会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有异议,直接不去异议的法院起诉就可以了。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答辩期间,行使权利是有时间限制的,你不能无限期拖延时间。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通常情况下,被告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应诉时应考虑管辖权异议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异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因什么一案,向你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事项是什么,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2、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3、当事人只能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4、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情况是被告提出异议,因为起诉是由原告提起的,表明原告已经对管辖人民法院作了选择。被告应诉,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 有权对管辖提出自己的意见。管辖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