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注销个体户登记的流程:1、首先注销个体户的时候,要先确认法人是否进行了实名认证,如果没有,需要法人带身份证、公章去税务大厅进行实名认证。2、税盘注销。
(1)直接(上门)申报方式:没有实行税银网络划税、委托代征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税银网络划税方式: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定期定额户(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可实行税银网络申报纳税。
注册流程:1、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2、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3、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4、办理税务登记。5、 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个体户年检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体工商户登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和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填写年度报告书。打印验照申报表并提交书面材料。验照复核。
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达到标准的个体户,就根据生产或经营情况设置账簿条件,选择相对应的复式账或简易账,还要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建立复式帐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
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为:第一档:488元;第二档:610元;第三档:1220元;第四档:183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一月缴费标准(非退休人员)为11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