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犯罪数额的具体认定标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一是区别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二是根据《刑法》第26条第(3)、(4)款对主犯处罚的规定,对主犯犯罪金额的确定。
1、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第(四)款规定“对于第(三)款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此认为主犯的犯罪金额也就是其参与的全部共同犯罪的金额。对于从犯、胁从犯,认为分赃金额代表了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因此将分赃金额确定为犯罪金额。2、以犯罪人犯罪故意所指向的、并为其犯罪行为侵害的总额为标准。比如,共同诈骗案的任何一个犯罪人犯意所指向的均是被害人的一定数额的钱财,且共同造成了被害人被骗的犯罪结果。其立案标准应以被骗总额计算,而不能以分赃所得计算。
贪污共同犯罪金额以其总金额确定,构成贪汚罪共同犯罪的人员,不管是主犯还是从犯,都应该按其实际参与的共同贪污金额进行计算,并根据共同贪污的金额进行量刑,贪污金额不会应是主犯或是从犯而有所增减。
对共同犯罪盗窃金额的认定,应区分主从犯。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
犯罪金额是以犯罪人犯罪故意所指向的、并为其犯罪行为侵害的总额为标准。比如,共同诈骗案的任何一个犯罪人犯意所指向的均是被害人的一定数额的钱财,且共同造成了被害人被骗的犯罪结果。其立案标准应以被骗总额计算,而不能以分赃所得计算。
共同犯罪人的自首所要供述自己的罪行范围不一样,共同犯罪中一般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必须供述其组织、策划、指挥作用下或支配下的全部罪行。从犯所要供述的包括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与自己共同实施的犯罪人的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认定一定要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认定一定要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区分主、从犯。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