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进行餐饮服务,所需要的卫生经营许可证应当前往食品药监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等。
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个体户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1、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旱厕等污染源二十五米以上;2、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3、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置于保洁设施内。无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不难办,符合餐饮经营条件后依法提供申报资料即可。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市卫生监督机构到现场进行卫生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市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申请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要到经营管辖的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具体的地址查询方法,可以上经营管辖的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官网查询办理的业务的地址。
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许可实施机关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要求,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文书示范文本,对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材料,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许可证。
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受理窗口递交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