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不能主张债权。因为公司经过解散、清算、注销登记三项程序后即被注销,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种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经注销登记并公告后,公司终止。由于法人资格的丧失,注销后的公司就丧失了民事主体的地位,也失去了以公司名义行使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公司需要在注销前就对债务做好清算。
公司注销了不能主张债权。因为公司经过解散、清算、注销登记三项程序后即被注销,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种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经注销登记并公告后,公司终止。由于法人资格的丧失,注销后的公司就丧失了民事主体的地位,也失去了以公司名义行使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公司需要在注销前就对债务做好清算。
公司注销了,不能被起诉:1、公司注销后,其主体地位消失,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2、而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被注销的公司并不具有主体资格。3、如果未依法清算,办理了注销登记,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4、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不能。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不可以。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不能以该项企业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如果依法进行注销的,债权债务一般是不能追溯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注销了,不能被起诉:1、公司注销后,其主体地位消失,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2、而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被注销的公司并不具有主体资格。3、如果未依法清算,办理了注销登记,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4、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原告公司注销了不可以起诉。起诉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原被告,如果原告公司注销的,那么,该案是无法起诉的,如果原告是被合并而注销的,此时,仍是可以的。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注销以后债务纠纷还是可以起诉的。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要是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应该由清算组进行清算,以清算的资产进行债务承担。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