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概念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关于如何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关于如何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若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对于公共安全,公民应该予以保护,不得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否则可能构成犯罪。即使自己是过失,但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仍然可能构成犯罪,那么,应该怎么认定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过失以危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