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逾期不清算经债权人申请由法院组织清算应如何进行
律师回答
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 算。第一,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是,债权人应列为申请人,需要指定清算的
公司应列为被申请人,申请的请求应为要求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并进入 清算程序。第二,指定清算组应当使用特别的非诉程序,法院可以通过裁定方式对清算人予以指定。第三,对该类案件,法院不仅要指定清算人组成清算组,还要组 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四,关于指定清算组适用的条件,必须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现存状况必须进行清算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为保护债权人利 益,使得“悬而未决”的债权能够真正得以实现,所以想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最后,法院可以指定组成清算组的人员包括:(1)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2)依法设立的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 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法律依据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3、《公司法》 第191 条规定公司在作出解散决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报告编号:NO.202312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