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关门清算,从而获得重生的机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获得通过的,方案包括了破产企业债权人债权的受偿方案,所以债务怎么处理要依据破产重整方案而定。
1、企业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要求偿还债务。2、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企业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要求偿还债务。2、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3、破产企业财产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4、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
一、破产重整债务的偿还主体如下:1、一般情况下,属于公司债务的,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2、股东在公司成立时股东没有按公司章程约定,全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责任。二、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1、企业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要求偿还债务。2、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企业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要求偿还债务。2、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3、破产企业财产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4、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书面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