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1、解散决议;2、成立清算组;3、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办理国税和地税完税证明;5、公告三个月后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6、制定清算分配计划;7、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间的收支报告和各种财务账簿,并报股东大会确认。
股份公司破产的清算是: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时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3、确认破产财产,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4、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5、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人申报债权。
破产财产清算程序: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如下:1、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成立清算组;3、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办理国税和地税完税证明;5、清算公告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如下:1、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成立清算组;3、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办理国税和地税完税证明;5、清算公告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6、制定清算分配计划;7、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间的收支报告和各种财务账簿,并报股东大会确认。
公司破产由债权人或者公司的股东来申请,破产申请的受理机关是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