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这不属于退股,而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成立后,股东一旦入股,财产即属于公司所有,脱离股东控制。所以股东无权直接退股取回股款,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1、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2、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是可以退股的。《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等。
公司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股份的,这样不需要进行清算,因为公司还在正常运营,只需要按照股份转让,由双方进行协商就可以。
公司股东退股流程: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
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等等。
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
股东可以申请退股的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