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追尾责任的划分需要由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做出。关于高速追尾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高速公路连环追尾责任判定依据如下:1.后车撞击运行中前车造成追尾,由后者负全责;2.夜间前车无尾灯导致追尾,前者负次要责任,后者主责;3.前车停车未按规定开双闪及设警告牌致追尾,前者次责,后者主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交通出行依靠汽车的情况越来越普遍。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也是越来越多,因为有最低限速的问题,高速公路追尾事故有很多,高速公路追尾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下文将详细为大家介绍,欢迎阅读!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划分(一)后车撞行
若追尾事故中,首辆出险汽车存在违规行径(如逆向行驶、停车不当等),则须承担事故的全责;倘若首辆汽车在事件发生当时处于正常行驶模式,即视为第二辆汽车负担所有事故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高速公路行车过程中,若因前方车辆急刹车引发后方车辆追尾事件,一般而言,后方车辆需承担主要责任乃至全责。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同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间,后车理应与前车保持足够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