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是合法的,代持股份主要形式包括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合法,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法律对企业股权代持问题并未做出较多规定,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原则上认可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如果股份代持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
代持股东想退出代持股份的,可以通过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第三人的方法。转让股份的,需要将变更后的股东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中,并且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
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是:1、代持股协议可能无效的风险;2、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的风险;3、未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不能变更为显名股东的风险。
代持股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甲方的信息,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委托内容,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哪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代持股份不可以起诉确认股权。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代持股协议有效。股权代持一般指的是指隐名股东实际对公司股权进行出资,享有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权利,但是明面上由显名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股权代持的效力一般适用《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依法签订且不存在无效事由的股权代持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