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一般三份,出让人持有一份,受让人持有一份,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时也要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有偿转让与无偿转让; 3、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4、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公司依法设立,转让方依法享有股权;该股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等,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原则上,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5、其他分类。
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3.转让方的告知义务。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股权转让的类型包括:按照转让主体可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按照转让价格可分为无偿转让和有偿转让;按照转让范围可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等,当事人转让股权的,应当与受让人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公司依法设立,转让方依法享有股权;该股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等,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