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拐卖妇女、儿童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2.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3.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报告编号:NO.202305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