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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住所是一直居住的地方吗

2022.12.07 综合 146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住所对于公民来说其重要性在于其有关的法律关系大多发生在住所周围,法律要求诉讼在当事人的住所地进行,目的也在于便于查清与当事人有关的法律关系,达到正确判案的目的。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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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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