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并且澄清事实,说明自己侵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还被侵害人一个清白,另外,还需要向被侵害人道歉,如果给被侵害人造成了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被侵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侵害人拒绝赔偿,拒绝赔礼道歉的,被侵害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处理: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4、赔偿损失。5、治安拘留或罚款。6、判刑。
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如侮辱、诽谤等行为,并为第三人知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即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
可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并且澄清事实,说明自己侵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还被侵害人一个清白,另外,还需要向被侵害人道歉,如果给被侵害人造成了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被侵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侵害人拒绝赔偿,拒绝赔礼道歉的,被侵害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侵犯名誉权案件的处理方式通常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虽然网民有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撰写文章、发表评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权受任何法律限制,微博上的言论自由同样应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必须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名誉权受到侵犯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公民对上述权利,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1.责令承担(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等民事责任;2.情节严重可以判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