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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未造成损失的怎么处理

2022.12.09 侵权 235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5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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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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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 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2.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 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二、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补偿责任(一般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三、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四、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①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②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③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 我高空抛物了,但未造成任何人和物品损失
    公安有权对你处罚的。
  • 高空抛物,未造成实质伤害,应承担什么责任?小孩高空抛物,未造成实质伤害有相关规定的法律条文吗?
    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小孩高空抛物的话,如果未造成实质损害,监护人不承担什么责任,警官会对你们进行警告以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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