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高空抛物造成车辆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

高空抛物不是物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无法确认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如果没有采取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高空抛物砸中车辆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若在经过详细的调查后仍无法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则除了能证实自身并非责任人的人士之外,其他可能涉及损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者均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可能涉及损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者进行了赔偿之后,其有权向实际的侵权责任人追讨损失。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