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即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卖烟花爆竹违不违法,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有相关许可,卖烟花爆竹不违法;(2)如果私下贩卖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违法。烟花许可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4、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5、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6、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烟花爆竹是比较危险的物品,在生产、储存和销售中都有比较高的要求,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爆炸,造成严重的后果。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如果是未经许可贩卖烟花爆竹的,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烟花爆竹零售户储存的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运输没有明确数量要求,违不违法主要在于是否有经过公安部门的许可。需要强调的是运输要经过公安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运输,不能携带烟花爆竹乘坐交通工具,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要处以壹万至伍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玉林的某些区域是禁止放烟花爆竹的。玉林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下:1.二环路与玉石公路、玉博大道之间的区域。2.二环东路、文体路、教育东路、人民东路之间的区域。
私卖烟花爆竹会坐牢。如果是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三个月以上有期徒刑的,就要到监狱坐牢。私卖烟花爆竹是属于违法行为。烟花爆竹是属于危险物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条例等,对于私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一般是给予没收、罚款处罚,严重则是判刑的。对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私存数量较大的,会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所谓爆炸物,是指具有爆破性,一旦爆炸即对人身财产能造成较大杀伤力或破坏力的物品。造成人员伤亡的,会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