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的顾建伟律师,就职于
新疆秉政
律师事务所,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是律协会员。他为人踏实亲和,法学理论扎实。擅长
离婚、
工伤赔偿等多领域案件。他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凭借专业素养和对法规的理解为企业争取最大利益,还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他以当事人利益为先,未来会继续提供优质服务。
伊犁顾建伟律师:以法为剑,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伊犁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顾建伟。他持有执业证号16540201210390868,就职于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
伊宁市开发区
上海南路锦绣名居商业楼5楼。顾建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疆律师协会的会员。他为人踏实,极具亲和力,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委托人的充分信任和高度赞誉。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离婚、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股权纠纷等。
顾建伟律师始终秉持着“没有较好,只有更好”的追求,以“要么不做,要做做好”为座右铭,将“为客户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作为职业目标。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下面为您介绍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捍卫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施工企业与发包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承接设备井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施工完成后项目已投入使用,但发包企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发包企业提出抗辩,称工程未完成终验、未提交竣工资料,工程款支付条件不成就;质保金尚未到期;施工方存在工期逾期应当扣减违约金。
代理的施工企业起诉,主张支付剩余工程款本金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结合施工合同、通话录音、付款凭证等证据,认定案涉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经实际投入使用,视为工程竣工合格;质保期也已届满;发包企业无充分证据证明施工方存在工期逾期,对其扣减违约金的抗辩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剩余工程款本金496355.58元(包含已经到期的质保金),破除对方以未竣工、未交付资料拒付工程款、质保金的抗辩;支持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利息分两段计算,整体以原告主张的130000元为上限,弥补资金被占用的损失;保全申请费3770元由被告承担;案件大部分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本案被告缺席庭审,依靠证据规则、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视为竣工”的裁判规则,实现原告核心债权得到生效判决确认,拿到可直接申请
强制执行的裁判文书。
专业素养:洞察案件关键,精准分析应对
在这个案件中,顾建伟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准确把握发包企业的抗辩要点,并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观点。他对建设工程领域的
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理解,能够灵活运用“擅自使用视为竣工”等裁判规则,为施工企业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同时,他在庭审中思维敏捷,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地分析问题,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推进。
职业信念: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
顾建伟律师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投入到每一个案件中。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他不仅关注案件的最终结果,还注重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维权效率。他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争取合理的
诉讼费用分担,为施工企业减轻了经济负担。他的职业信念是为客户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正是这种信念支撑着他不断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顾建伟律师以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使命和担当,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在未来的工作中,相信他将继续秉持“没有较好,只有更好”的追求,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