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其实也就是指公务员,他们需要依法从事公务,也就是要为人民服务。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辱骂或者诽谤他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管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其他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当事人处行政拘留。
国家公职人员符合条件同样享受征地补偿。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你咨询的问题比较复杂,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有一些变动。1989年颁布的《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曾经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
没判处刑罚,是可以保留公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度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问、罢免答、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回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职人员入股会被强制要求清退,如果不退,会被依法开除。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对吸毒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处理: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党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辱骂或者诽谤他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不管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其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