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泄露有关国家反间谍秘密的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一条 ,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一条 ,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间谍法》是2014年11月1日实施。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一条,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一条,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公布并实施。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拥有的权利有检举权、批评建议的权利和控告权。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由国家安全机关确认。根据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