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不具备完全法律效力,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通知债务人的作用。未尽通知义务,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仍未原债权人。
债权转让协议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1、债权真实有效;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4、及时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于债权的转让而使约定的债权债务实体发生了变化,虽未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改变了合同的主体。原合同的当事人之所以愿意交纳定金,正是基于对对方当事人的若干要件,定金是否能随合同的权利的转让而转让,应取决于债务人的意愿。
公司发布的公告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公告内容有没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也是合法注册的,那公司公告是有法律效力的。
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为:让与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债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债权转让未先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转让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于债权的转让而使约定的债权债务实体发生了变化,虽未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改变了合同的主体。原合同的当事人之所以愿意交纳定金,正是基于对对方当事人的若干要件,定金是否能随合同的权利的转让而转让,应取决于债务人的意愿。
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应通知债务人:通知的效力。在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问题上,明确采取了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此作为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