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股东的签名实施一些诈骗活动,并且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伪造股东的签名实施一些诈骗活动的,并且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的,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法律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刑事责任:(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等。
股东会承担刑事责任。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若造成了严重后果,则会承担刑事责任。
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依《刑法》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合同欺诈不一定构成刑事责任。合同欺诈不等于合同诈骗罪。合同欺诈是指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而订立合同之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股东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用刑事责任的。因为法人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具有法人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但若是股东抽逃出资或者是虚假出资,则会受到行政处罚。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其中,“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和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据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据以立案受理、构成民事案由的事实。“捏造事实”行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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