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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区域内的损害责任民法典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2022.11.23 侵权 148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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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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