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刮倒枯树砸断低压电线电击他人死亡,供电公司、枯树管理者、线路管理者应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属于自己的水果上喷洒禁用农药,导致偷食者中毒,用药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详细解答请阅读下文内容。一、风刮倒枯树砸断低压电线电击他人死亡,供电公司、枯

现实生活中,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被称为高度危险作业,很明显这些职业都是十分危险的,那么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比较容易造成人员的损害。那么,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怎么承担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整理了以下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怎么承担”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只要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作业人应对受害人承担赔偿损害责任,但是损害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使损害仅因受害人的过失引发的,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仍要承担对受害人的侵权责任。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如何去承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审理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案件时,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构成高度危险作业的“高压电”,指的是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kv)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2、在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