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加身,彰显实力
尚尧所拥有众多令人瞩目的荣誉,这些荣誉是他们专业能力和辛勤付出的有力证明。主任黄向律师撰写的《刘某涉嫌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荣获《首届
广东省百篇优秀法律文书征集评选大赛》一等奖,且是
佛山市唯一获此殊荣者。这一荣誉不仅体现了黄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文书撰写能力,也为尚尧所赢得了极高的声誉。此外,律所还在2021年3月27日获广东省司法厅授予“踊跃助学单位”称号,多位律师在律协担任重要职务,如黄向律师先后担任民革佛山市委会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多位律师获聘为佛山市南海区
法律援助骨干律师队伍成员等。众多荣誉的加持,让尚尧所在法律界站稳脚跟,也让客户对他们的服务充满信心。
职务在肩,责任为重
尚尧所的律师们在不同的职务中,积极履行着自己的社会责任。主任黄向律师在多个重要岗位任职,不仅在律所发挥着引领作用,还在民主党派和社会公益法律事务中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比如在民革佛山市委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的岗位上,他积极参与法律基层全覆盖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送法到社区、学校和企业,为佛山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执行主任孟翔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商协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保驾护航。正是因为他们身兼重任,才能将律所的专业服务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为更多的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成功案例,专业典范
在众多案例中,廖黄鹏律师代理的定做合同案堪称经典。原告主要从事辣椒生产,2012年与被告签订《灌装生产线订购合同》,原告支付部分款项后,因自身经营策略原因未按要求灌装,导致生产线无法正常运转,后弃用生产线并起诉要求
解除合同、返还设备款及利息。廖律师受理后,经过仔细研究案件,认为被告不构成违约,且有权要求原告支付剩余设备款和另外两台灌装机款项。廖律师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出代理观点:
其一,定作合同早已于2013年交付原告使用,若原告认为质量有问题,应在收货后调试未成功前明确提出交涉并尽早主张权利。这一观点有力地反驳了原告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
其二,被告方已履行完毕定作合同,有权要求原告支付剩余设备款,且因原告多次不按机器技术要求灌装导致被告多生产的两台灌装机,原告应支付机器设备款。这一观点明确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一审
法院判令支持被告反诉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同时判令原告支付被告设备款205600元及利息。二审也驳回一审原告方上诉,维持原判。廖律师在这个案件中,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以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为被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充分展现了尚尧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
尚尧风采,值得信赖
广东尚尧
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14人,其中资深律师6人,多位毕业于知名法律院校,多人拥有硕士学历。律所拥有7个专业部门,覆盖刑事法律部、经济事务部等核心业务,是一家中大型律所,擅长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领域。他们实行15分钟内初步响应,一案双律师负责制,日常
法律咨询极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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