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
那么股东正当目的查阅权如何体现?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享有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还有查阅公司基本资料的要权利,这就是股东的查阅权。股东查阅是要以正当目的为前提的。那么股东正当目的查阅权如何体现?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各位读者进行分析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有很多夫妻由于总总原因造成不孕,而不孕是可以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帮助怀孕的,辅助生育技术包括人工受精、试管婴儿等,成功率是比较高的,那么代孕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合同?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等情形,可认定股东有公司法33条第二款规定的不正当目的。关于哪些情形可认为股东有公司法33条的不正当目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股东的绝对知情权股东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决议以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公司应无条件地根据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股东作为投资人的基本权利。公司的控股股东也不得利用其控股优势作出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