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构成为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有实施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构成犯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刑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有实施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刑依犯罪情节。一般处五年以下徒刑等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节刑罚更重。量刑时法院综合多因素确保公正合理,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概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二、《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量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也处五年以上。法院结合多因素综合判定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