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特殊侵权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shu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1、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公平责任。2、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3、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4、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一般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5、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常见类型有:医疗机构违规进行诊疗侵权责任、林木折断侵权责任、动物园动物侵权责任、地下设施施工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侵权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侵权责任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特殊情形: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例外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过错推定侵权常见类型有:医疗机构违规进行诊疗侵权责任、林木折断侵权责任、动物园动物侵权责任、地下设施施工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侵权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侵权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