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请求支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单位可以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简便方法。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可以申请支付令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或有证价券的数量及种类,以及请求给付所根据的事实、证据。3.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由审判员一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是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的范围,包括下述事项:1、主体资格审查.。2、请求内容的审查。3、请求的事实和证据的审查。4、支付令能否送达债务人的审查。
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条件: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