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施工合同挂靠认定可从多方面判断,包括实际施工人无资质或超资质、借用有资质企业名义、实际施工人自行施工而被挂靠企业只收管理费、工程款经被挂靠企业转付等,还需结合多证据综合认定,挂靠合同可能无效。

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是无效的。法律规定无资质实际施工人借有资质企业名义签合同无效,挂靠违反法规、扰乱秩序;合同主体不一致,与资质要求相悖;还会带来质量、欠款等风险,所以挂靠行为无法律效力。

认定挂靠合同无效主要从主体不适格(如挂靠方无相关法定资质)、违反诚实信用及公序良俗原则(弄虚作假、规避监管)、存在恶意串通情形(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考量,法院会综合多因素认定以维护秩序。

认定挂靠合同无效要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判断,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主体资格不符、意思表示虚假、违反强制性规定这三方面可作认定依据,法院审理会综合考量,无效合同要依法处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