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和同的签订是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规定明确各方责任与权力。在工程合同中应该约定的条款,须由各方根据自己的需求商量拟定,应十分严谨。那么工程合同是否需要约定保修?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解答,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约定保修条款有重要法律意义和实际价值。从法律看能明确双方保修权利义务避免纠纷,从实际操作看利于保障发包方权益及明确承包方责任。保修条款应明确范围、期限、责任承担方式等,约定保修很必要。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基本是都要有修保期的,不同部分保修期是不一样的,例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等。

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要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工程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那么施工合同是不是要约定保修期限?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一般要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对质量进行约定,那么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关于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