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应为发包方的总体财产。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承包经营合同是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法律确认书。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存在着特殊的关系。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1)办证责任;(2)工程定点责任;(3)三通一平责任;(4)物资保证责任。承包方的责任:(1)施工准备责任;(2)物资准备责任;(3)及时告知责任;(4)工程质量责任;(5)工程保管责任;(6)工程交付责任等。
在农村土地承包中,承包方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等组织。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工程承包方违约的,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违约金额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的,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承包方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发包方根据工程合同书约定的违约条款,主张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的损害大约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主张增加违约金。双方协商不成,发包方到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主张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