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范围增加的,监理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监理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范围增加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若发包人的变更工程范围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工程范围增加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工程范围增加的,监理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监理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业主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流程如下: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工程因故停工的,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工程款支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等。
项目工程停工的,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工程款支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工程索赔过了诉讼时效,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增加经营范围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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