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林律师:千万钢材款追讨案复盘
我是何林,
贵州子元
律师事务所主任及
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拥有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与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硕士学位。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数千件,担任多家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专注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等领域研究,具备专业法律文书写作、表达沟通及逻辑判断分析能力,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一、案件整体概况
2019年7月,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钢材
采购合同》,A公司为B公司承建项目供应钢材,采用滚动付款,每3个月或供货达500万元为付款周期,逾期按月息1分计资金占用费。截至2021年12月结算,B公司累计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欠355万余元,A公司多次催告无果后诉至
法院。
二、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核心争议在于滚动付款方式下,双方对货款结算及部分款项性质认定存分歧。办理阻碍包括:付款周期内款项支付混乱,涉及多个项目合作,难以厘清每笔款项对应项目;被告提出运费下调主张,但无有效变更依据。
三、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1.抓住核心依据:以双方签署的《工程(预)结算书》确认总货款2450万余元,作为主张货款的关键支撑。
2.逐笔质证款项:针对被告主张2022年1月支付的30万元,因涉及多项目合作,指出无法证明系支付案涉项目。
3.反驳运费下调:依据合同明确约定的130元/吨包干价,反驳被告运费下调主张,因其未提供有效变更依据。
4.锁定资金占用费:重点举证双方签章确认的《资金占用费确认单》,锁定截止2020年10月31日资金占用费为45万余元。
四、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双方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结算金额2450万余元确认,扣除已付2095万元,B公司尚欠货款355万余元。资金占用费采信双方签章确认的45万余元,此后按LPR计算至付清之日。驳回B公司关于30万元抵扣及运费下调抗辩。最终判决B公司支付A公司货款355万余元及资金占用费45万余元(此后按LPR计算),并承担
诉讼费用。
五、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企业在滚动交易中,务必及时结算并书面确认,避免账目不清引发纠纷。合同履行中,对涉及款项性质、金额、费用标准等关键内容,要以书面形式明确,留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有力维护自身权益。本案中紧扣结算书和确认单等书面证据,是胜诉关键,值得同类纠纷企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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