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第三是仲裁和诉讼。
可以先口头劝告、警告,如果对方还是不给于处理的话则可以及时报警处理。阻碍施工队施工、讨要赔偿、闹事是违法的。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或者提起诉讼。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施工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1、协商,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2、调解,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3、仲裁,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工程施工时未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居民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
工程价款不按规定支付,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书写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准备好施工合同等证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的同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是双方进行交易,核心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要看清楚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内容和要求,以此来规避风险。
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