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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2022.11.30 行政诉讼 593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

(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法律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
报告编号:NO.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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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档案丢失怎么补办

    需要补办的材料包括:1.学籍卡片(这里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关系及学习情况),需要盖学校公章。2.成绩单(在校期间的各门学科成绩),需要盖学校公章。

    李键键律师 2019.02.20 7868人看过
  • 人事档案丢失的可否补办

    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

    李键键律师 2019.07.03 5102人看过
  • 人事档案能查出判刑吗

    人事档案不能查出判刑。犯罪记录是在公安局保存,人事档案里只会放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分文件。现在政审的时候的都要去公安局开无犯罪证明,所以一般来说人事档案中是不能查出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杨朕律师 2023.03.13 904人看过
  • 人事档案丢失可以补办吗

    根据现有的情况,人事档案丢失,是不能补办的;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其赔偿因此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调到新单位后发现档案不在,可以到向原单位查询看新单位是否交回了调档案的回执,再与新单位交涉。

    袁超律师 2019.01.09 5707人看过
  • 哪些单位有权保管人事档案

    1、当地的人才中心。2、当地的教育局。3、国有企业、政府、学校,还有一些大型企业一般都会有,私企里一般是寄在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费公司会出。按国家政策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工作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可以保管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交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或大中专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

    张福昊律师 2018.12.24 6357人看过
  • 人事档案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属于。人事档案纠纷也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袁超律师 2020.07.28 1582人看过
  • 人事档案存放在哪里

    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者是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李键键律师 2019.03.29 26408人看过
  • 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订立应当遵循以下这些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陈婧婧律师 2024.03.05 213人看过
  • 人事档案丢失是不是劳动争议审理的范围

    是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袁超律师 2019.01.25 1559人看过

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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